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方,受业主方委托,现对该项目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加药装置和非标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及调试相关服务。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武汉深能环保新沟垃圾发电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系统扩容改造项目
1.2 招标编号:
1.3招标内容: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加药装置和非标设备的供货安装、指导及调试相关服务。
1.4 交货时间:业主指定时间货到现场。
1.5 项目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惠安大道129号。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其他说明:
2.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
2.3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4投标人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相关生产许可证证件。
2.5投标人近三年内有承担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
2.6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即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2月20日到2017年2月24日每天9:00-17:00,与招标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并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一套用于资格预审(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预审后将复印件留存):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安装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3)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有承担合同额在5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的业绩,且数量不少于1个。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以电子版标书形式发放给投标人。
5.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27日10:00。
6.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主楼三楼会议室。
7.踏勘现场
7.1本次招标项目内容涉及场地建设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根据自身需要,对项目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招标人可负责联络),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招标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良成
邮箱:6005017@qq.com
联系电话:027-86536435-8110 1347683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