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本施工项目阳新县富水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第二标段(B、D)已经签订合同,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废渣及污染土壤清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阳新县龙港镇;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废渣土堆清理至废弃坑进行风险管控工程B区约37741m3;D区约18950m3废渣土堆土壤;废渣土堆周边土壤原位阻隔风险管控面积为B区18139m2;D区10882m2;废渣土堆及污染土壤生态恢复面积为29021m2。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约280万元;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10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该项目工程内容包含废渣土堆清理至废弃坑进行风险管控工程;废渣土堆周边土壤原位阻隔风险管控;废渣土堆及周边土壤生态恢复。
本次中标人负责项目工程范围内废渣及污染土壤清理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1)施工组织方案:依据黄石市环保局批复的实施方案编制本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含现状图、施工图、效果图等)、《工程预算说明书》,并按业主方要求组织评审;2)施工:依据《施工组织方案》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和治理工艺修复措施及目标,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并达标验收;3)其他与该项目工程工艺深化、设备、工程施工、验收、移交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配合业主做好验收及审计等相关工作。
2.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环保主管部门验收要求,确保项目验收合格;做好二次污染的监测、坚持、防控、处理,杜绝出现安全事故和环境事故及二次污染。
2.6 为确保本项目实施方案的准确和完善,投标人可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并取得相关信息及数据(现场踏勘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及安全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市政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次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本次要求申请人近三年(2016年2月至2019年6月)至少完成过1项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19年7月19日至2019年7月23日携带企业资质证书、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企业业绩在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报名,同时缴纳报名费300元,通过资格预审后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其它相关资料、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递交,递交地点: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楼四楼企业运营部430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http://www.sepri.com)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联系人: 冷亦欣
电话:027-86555081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