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眼(面)护具检测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眼(面)护具检测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肆拾万元(¥400,000.00)
4.最高限价:肆拾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5.采购需求:
5.1采购眼(面)护具检测检验设备一批。
5.2技术要求简述:符合GB 14866-2008《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和GB/T 3609.1-2008《职业眼面部防护 焊接防护 第1部分:焊接防护具》相关要求。
5.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2.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盖章扫描件)。
4.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即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进行投标资格审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于2021年4月29日至2021年5月10日 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与招标人联系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述材料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为法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其身份证);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或项目授权投标委托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5 月 24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标书地点: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主楼1楼。联系人: 林琴 。
3.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递交至指定地点,过期则视为放弃投标。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琴
联系电话:027-86545572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1244号
2021年4月30日